护士
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一词来自1914年钟茂芳在第一次中华护士会议中提出将英文nurse译为“护士”,大会通过,沿用至今。
护士-基本概述
护士的工作场所护士的工作是面向社会,面向广大公民,除可在卫生保健机构从事保健工作,在学校从事护理教育工作外,重点是在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其中主要包括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科研、预防保健等。此外,还可从事社区保健护理工作,如老人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工厂和家庭等。具有护理中专(三年)以上学历和注册护士资格,工龄两年以上,具备医护专业外语听说能力并能通过有关机构的口试和笔试者,可出国应聘护士工作。
在有些人眼里里,护士是白衣天使,纯洁美丽;在有些人眼里,护士只是从事打针发药等简单工作的初级劳动者。在中国医疗改革的关键时刻,作为医疗从业者中最大的一个职业群体,似乎略显沉默。
护士-职业等级
主任护师:护理人员的高级技术职称。应具有护理本科水平,并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进行护理理论、技术及科研和教学工作,负有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的任务。组织主管护师、护师、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授,承担不同层次护理本科和专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教学;善于总结护理经验,能撰写护理论著和译文;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护理人员的副高级技术职称。其职责及要求基本同主任护师。
主管护师:护理人员的中级技术职称。在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解决本科护理业务疑难问题,配合科护士长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编写教材,负责讲课,协助组织大专及中专护生的临床实习,协助科护士长制订本科的科研计划并指导本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护师:相当于大专水平的护理人员。一般为护理专科、本科毕业或中专毕业5年以上经过培养提高达到上述水平者。在病房(科室)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参加病房临床护理工作,指导护士进行业务技术操作,能带领护士完成护理难度较大、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承担中专护理教学,带教护生实习,参加本科室的科研工作,撰写科研论文和工作总结。
护士:受过中等护理专业教育,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一般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卫生预防工作能力的中级卫生人员。主要在医院和其他医疗预防机构内担任各种护理工作,配合医师执行治疗并进行护理,或负责地段内的一般医疗处理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护士-享有权利
一、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二、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三、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四、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护士-履行义务
一、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二、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三、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护士-职业素质
护士的职业素质是指从事护理专业所需要的特殊性质方面的要求。
(一)热爱护理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敬业精神。
(二)关心病人疾苦,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对病人有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和爱心。
(三)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廉洁奉公。不做违反道德良心的不合法操作或不忠于职守的工作,以维护职业的声誉。
(四)具有诚实的品格、较高的道德修养及高尚的思想情操。
(五)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护理理论及人文科学知识,以及参与护理教育与护理科研的基本知识。能胜任护理工作,并勇于钻研业务技术,保持高水平的护理。
(六)具有较强的护理技能,能应用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解决病人存在或潜在的健康问题。
(七)应与同行及其他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友爱、团结、协作。
(八)具有健康的心理,开朗、稳定的情绪,宽容豁达的胸怀,健壮的体格。工作作风严谨细微、主动、果断、敏捷、实事求是。
(九)注意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态度和蔼,稳重端庄,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护士-短缺状况
一些医院为了减少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以低月薪聘用合同护士,正规编制的护士队伍逐渐被合同护士所代替。另一些医院连临时护士都不用,让病人花钱请护工,由此产生的“黑护工”问题社会反响强烈。护士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已成为许多医院的普遍问题。中华护理学会去年年底就曾披露,中国护士严重短缺,甚至达不到26年前的配置标准。中国每千人口护士人数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三。据卫生部对中国400多家医院进行的调查,有些医院,白班护士平均每人要负责15-20名病人,公休、节假日和夜班,护士平均每人要负责40-45名病人。病人治疗量大、治疗手段多,往往要求也高,可是却连26年前护理量低时的护士配置标准都没达到,这个反差确实令人吃惊。
护士是为患者服务的,如果患者增加了护士却没增加,已说明患者得到的服务是被稀释了,那么现在既是患者增加又是护士减少,那就说明患者得到的服务是缩水了又缩水。护士应提供的并非是一般的服务,而是医疗的一部份。护士对患者的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一些细微的病情、病人的反应,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才能够察觉,但家属和护工则不能。护士严重短缺,很有可能耽误了治疗,甚至酿成大错。从这个角度看,护士的短缺不仅是服务的短缺,更是医疗质量的隐患。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08年签署第517号国务院令,公布《护士条例》。条例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条例将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条例强调,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条例规定,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条例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本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条例规定,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条例明确指出,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泄露患者隐私等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护士节的来历
5月12日,是全世界护士的共同节日。这个光荣的节日是跟一个伟大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的,她就是弗罗伦斯·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 1820年5月12日,在意大利的弗罗伦萨城,南丁格尔诞生在一个富有的英国名门之家。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影响,培养了南丁格尔优秀的品质。她从小就经常照看附近村庄的病残人,以解除他们的痛苦,立志将来成为一个为病人带来幸福的人。1851年,她开始投身于护理工作。在1852年到1856年间,沙皇俄国与土耳其之间发生在克里米亚的战争十分残酷,双方伤亡惨重,大量的伤病员无人照顾。当时。英国有一位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女士名叫弗罗伦斯?南丁格尔,她自愿组织战地救护队,率领38名女救护队员负责伤病员的护理,在她的领导下,建立了医院管理制度,提高了护理质量,使伤病员死亡率迅速下降。1860年,她又在英国的圣多马医院办起世界上第一所护士学校,为推动世界各国护理工作和发展护士教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南丁格尔以最高贵的奉献精神把一生献给了护理事业。英国人 把她看作是英国的骄傲,为她在伦敦街头树立了铜象,并把她的大半身像印在10英镑纸币的 背面。美国大诗人朗弗罗(Longfellow)为她作诗,赞美她的精神是高贵的,是女界的英雄。
1912年,国际护士会倡议世界各国医院和护士学校以南丁格尔的生日5月12日为国际护士节 ,以此纪念人类护理事业的创始人弗罗伦斯.南丁格尔。